公益金卅一萬助廿二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三十一萬三千元,助廿二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汪林娟,女,四十歲,居婦聯勵苑。因受丈夫家暴,與子女暫住婦聯勵苑,收入有限,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霍君玲,女,四十八歲,居台山台暉樓。患病,未能工作,靠社保基金及殘疾金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茹俊達,男,廿八歲,居青怡大廈。患病,靠殘疾金過活,並要照顧年邁雙親。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王紅專,女,六十五歲,居石排灣居雅大廈。患多種疾病,身體欠佳,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陳華銘,男,六十一歲,居石排灣樂群樓。妻子患多種疾病,不良於行,為照顧妻女未能工作,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鄺金龍,男,四十四歲,居金雞納圍百興大廈。大女兒患急病,耗用大筆手術費,每月需交屋租,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黃群英,女,六十七歲,居東華新邨。進行膝關節置換手術後行動不便,需人照顧,丈夫退休多時,患多種疾病,需定期複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八、申請人鄭帝平,男,八十三歲,居關閘豐南大廈。患多種慢性病,太太亦患腎病,行動不便,全家只靠兒子工作,生活壓力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何惠霞,女,四十三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嚴重疾病,靠殘疾金維生,經濟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申請人司徒寶紅,女,六十一歲,居山水圍斜巷智富樓。未婚,獨居,患病,需長期物理治療。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陳健生,男,五十一歲,居馬場北大馬路金景花園。患較嚴重疾病,需長期跟進治療,沒有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林桂香,女,八十二歲,居筷子基宏開大廈。丈夫患肢體重度殘疾,不能自行或坐立,由其照顧,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郭耀明,男,七十五歲,居關閘彩虹苑。右腳受傷,血管閉塞,定期複診,不良於行,沒有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張艷娥,女,四十五歲,居望德樓。丈夫因腦栓塞突然身故,遺下一對年幼子女,由其照顧,失去經濟支柱,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蔣𠒣穠,女,七十五歲,居八達新邨泰康樓。患嚴重疾病,定期複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劉路偉,男,七十一歲,居青翠樓。獨居,長期患病,行動不便,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六千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周婉貞,女,六十三歲,居廣福安花園。兒子患急病,並與媳婦在珠海居住,每月要還房貸,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朱宇清,女,四十四歲,居珠海香洲區。丈夫患急病,未能工作,家中頓時失去經濟支柱。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梁登娥,女,四十四歲,居筷子基東方海岸。患多種疾病,要獨自撫養女兒,精神和經濟承受巨大壓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莫美娟,女,三十八歲,居台山平民新邨。與丈夫共同撫養三名年幼子女外,自己又患疾病,需長期治療,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梁富成,男,三十一歲,居珠海拱北。妻子在珠海於危急情況下剖腹產下龍鳳胎,惜早產,患多種症狀,需跟進治療。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施錦婷,女,五十一歲,居黑沙環市場街。女兒無故被一名司機撞倒受傷,造成身體多處骨折,之後存有後遺症及傷殘。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