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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使協促加強宣傳評審標準



坊間認同規章可填補“文遺法”獎勵制度空白


吳惠心

    保護文遺獎勵推動大眾守護文物

    文使協促加強宣傳評審標準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近日出台《保護文化遺產獎勵規章》,完善本澳文化遺產名錄保護的激勵機制。澳門文物大使協會助理秘書長吳惠心支持措施,指規章填補《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以來的獎勵制度空白。獎勵規章透過四大獎項釋放積極信號,有助平衡獎懲機制,推動大眾更主動參與,讓文遺保護真正落實為全員的共同義務。

    吳惠心指出,規章涵蓋的四項獎勵相輔相成,為大眾尤其年輕一代共同推動文遺保護指明方向。系列獎勵不僅能有效鼓勵本澳建築與修復業界持續追求高水平的科學修復,守護歷史建築的“原真性”,亦給予默默付出的民間非遺傳承人實質的社會肯定。相關獎勵機制亦有助推動更多團體籌辦文遺推廣與普及活動。

    近年不少年輕群體嘗試透過新媒體、文創設計或社區導賞等多元創意方式傳播本澳文化,此番出台的法規,正好為這股新興力量提供具體支持,激發更多校園團隊與社團參與,用年輕人的思維讓文遺保護與當代生活產生更深切的連結。

    吳惠心建議當局在每年十月至十二月法定申報期到來前,提早進區加強普法宣傳,藉舉辦說明會等形式,向大眾闡述評審標準與申報流程。協會將持續發揮社團在宣傳與服務的橋樑作用,協助當局宣導相關法規,鼓勵更多居民和社團把握機遇,主動運用年輕一代的視角與思維,為澳門的文遺保護與活態傳承貢獻力量。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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