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增兩假適用外地僱員
勞局:按澳企實況訂年假上下限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正就修改第7 / 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規定的產假及年假日數進行諮詢。首場公眾諮詢會昨日舉行,十三名居民發言,就修法細節提出多項具體問題,當局逐一回應,表示會充分收集社會意見,平衡僱員權益保障與企業經營實際,相關修法已納入今年立法計劃,力爭盡快提交立法會審批。
合理缺勤不扣年假
諮詢會昨日下午三時於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勞工事務局長陳元童、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法律及研究處長霍倩盈等出席。諮詢文本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三十日可提前享受。就本地女性僱員享受產假,政府向合資格的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日補貼。年假建議按年資遞增,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多增至十二個工作日,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並與國際標準接軌。
諮詢會上,有與會者提問缺勤對年假及年資計算的影響,勞工事務局回應稱,僱員合理缺勤原則上不影響年假享受及年資計算,僅不合理缺勤不會計入年資,明確了缺勤與假期、年資掛鉤的核心標準。有與會者提出簡化產假補貼申請流程的建議,當局強調補貼申請確保僱員獲取薪金的權利及時間不受影響,僱主需按日常發薪時間向休產假僱員支付薪金。目前已推出網上申請渠道,僱主僅需在網上填寫報名表,並上傳糧單、銀行過數記錄等資料即可辦理,實質性簡化了申請手續,方便企業辦理及後續查詢補貼進度。
年假下限維持六日
有與會者關注外地僱員是否適用新修法規定,當局回應稱,外地僱員的權利與義務與本地僱員原則上一致,本次擬調整的產假日數、年假遞增規定,均適用於外地僱員;若外地僱員的批文辦理續期,仍可按年資享受年假遞增的相關待遇。
有建議將年假下限由六日調升至七日或八日,並縮短遞增周期,另有建議將年假上限由十二日提至二十二日,以契合社會平均工作年齡延長的需求,更好與鄰近地區接軌。當局表示,修法前已透過調研機構諮詢一千名僱主及一千名僱員意見,僱員普遍希望增加年假,而僱主尤其是中小企則擔心年假增加會帶來人力及經營壓力。因此,本次修法暫維持六日下限、每兩年增一日、十二日上限的框架,該設定亦參考香港、新加坡等地規定,並結合澳門中小企眾多實際情況,歡迎社會各界就年假上下限調整提出具體構思。
當局表示,本次產假、年假修法旨在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並與國際標準接軌。完成公眾諮詢後,將梳理、吸納各界合理意見,完善修法細節,並且按程序盡快提交立法會審批,推動澳門勞動關係高質量發展,實現僱員權益與企業經營的雙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