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兩原局長助理
王健劉運嫦任兩局局長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日前刊登保安司司長批示,分別委任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劉運嫦為保安部隊事務局長、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王健為消防局長。
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10960)劉運嫦為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自二○二五年五月六日起,為期一年。被委任者獲授予警務總監的職能職位。
劉運嫦擁有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務科學學士學位。一九九六年二月入職治安警察局警察學校,歷任治安警察局警察學校訓練警司處處長、治安警察局資源管理廳物力資源處處長、治安警察局資源管理廳人力資源處處長、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公共關係處處長、治安警察局行動廳行動暨通訊處處長、治安警察局行動廳廳長。二○一六年十二月至二○一七年四月,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二○一七年五月至二○一七年九月,擔任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長;二○一七年九月至二○二○年五月,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二○二○年五月至今,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
同時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00971)王健為消防局局長,自二○二五年五月六日起,為期一年。被委任者獲賦予消防總監的職能職位。
王健擁有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公共管理碩士學位。一九九七年四月入職消防局,歷任消防局機場處處長、消防局消防學校校長、消防局澳門行動廳澳門行動暨救護處處長、消防局海島行動廳海島行動暨救護處處長、消防局技術廳職務主管、消防局技術廳廳長、消防局海島行動廳廳長、消防局副局長;二○一八年四月至二○二○年十月,擔任警察總局局長辦公室顧問;二○二○年十月至今,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