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粽子抽檢無異常
【本報消息】市署/消委會訊:粽子為端午節傳統應節食品,為保障居民食用安全,市政署聯同消費者委員會日前於本澳餐廳食肆、外賣店及超級市場等,抽取粽子檢測,所有樣本均未見異常。
是次抽檢的粽子樣本共三十個,包括含蛋黃粽、無蛋黃粽及鹼水粽,所有樣本均進行微生物與化學檢測。其中,微生物檢測項目包括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蠟樣芽孢桿菌,並因應鹼水粽及含蛋黃粽的製作特點,分別加驗硼酸和蘇丹紅的化學檢測項目。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保存銷售來貨單據
市政署提醒業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入貨,拒絕購買來歷不明的食材;保存食品銷售紀錄和來貨單據,以便在有需要時供權限部門追查貨源;嚴格按照食安標準以及衛生指引製作食品;已製備的食品應妥善保護,使其免受污染,並應置於合適溫度及環境下存放及展示,確保食品質量無異常方可出售。
注意限期貯存方法
另外,消費者應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店舖選購粽子;如購買預先包裝的粽子,須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並注意保存限期、貯存方法等資料;購買粽子後應盡快進食,如非立即食用,應將粽子放置於攝氏五度以下的雪櫃內;進食前應將粽子徹底加熱至中心溫度達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並不應翻熱粽子超過一次。
由於粽子的熱量和脂肪含量均偏高,居民應保持均衡飲食,不宜過量食用。
如欲了解更多本澳食安標準及相關資訊,可瀏覽食品安全資訊網(http://www.iam.gov.mo/food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