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成果公開績效評估須深入研究
諮詢組織運作難“一刀切”
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回覆議員黃浩彪、林發欽口頭質詢指出,特區政府高度認同提升諮詢組織運作透明度,惟若要建立全體諮詢組織統一適用的成果公開與成效評估機制,需充分考量各諮詢組織定位、職能和運作的不同,尤其涉及議題事務本身的專業性和敏感性,有關成果可否量化或公開尺度均存在差異,相關事宜需深入研究分析。
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黃浩彪關注優化全澳諮詢組織運作效能與透明度,促當局訂立統一公開規範、分類規劃組織架構,並資助專業社團強化民意溝通機制。林發欽倡檢視本澳三十六個諮詢組織運作成效,促當局設定期檢討分類機制,優化委員委任制度,建立統一成果公開與第三方評核機制。
體委市諮委已重組
黃少澤稱,現有卅六個諮詢組織,行政公職局按照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共部門重組工作的推進,以歸口管理方式,重整相應諮詢組織,檢視及優化設置、職能及運作。截至六月底,已完成體育委員會、市政諮詢委員會兩個諮詢組織的重組。
在成員委任方面,以三個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為例,其核心職能為廣納社區及市政民意,並提供參與平台,委任具社區服務經驗或資歷的社會人士擔任成員,該類人士佔全體成員比達九成三,當中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更悉數由社會人士擔任。針對科技、會展業、旅遊業、社會工作、城市規劃等專業領域設立的諮詢組織,側重業界代表、專家學者與相關部門的協作聯動,社會人士成員佔比約六至七成。
黃少澤回覆議員追問表示,各諮詢組織職能差異大,難以“一刀切”統一會議次數、內部規章,開會頻率由各組織規章自行訂定。政府認同加強委員履職監督,長期缺席、不發言的委員將影響後續委任資格。
行政公職局長梁穎妍補充,關於諮詢組織成員遴選,各部門會綜合候選人專業資歷、行業背景及社會認受性,同時歡迎各專業社團主動推薦合適人才,豐富委員來源。至上月底,公職局就廿六個諮詢組織成員續任、更換提出四十二次意見,原因是部分委員不符合新法規,存在連任超過六年、同時兼任多於三個諮詢組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