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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產假及年假制度評析

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會長 陳建新

    澳門產假及年假制度評析

    澳門作為一個高度發展的國際城市,正面臨少子老齡化的挑戰。在此背景下,其勞動基準——特別是產假與年假制度,不僅關乎僱員的基本福祉,更深遠地影響着家庭結構的穩定、性別平等的進程、人力資本的質量及人口結構的健康發展。對這兩項制度進行系統性評析並推動改革,實為澳門社會政策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課題。

    一、與鄰近地區及國際標準的比較

    對比周邊及國際標準,澳門現行制度在多方面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改革需求顯著。

    在產假方面,澳門規定女性僱員享有七十天有薪產假及男性五天侍產假。相比之下,香港自二○二○年起產假為十四周;中國內地基礎產假為九十八天,且多個省份設有額外獎勵假。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產假應不少於十四周。研究表明,提供帶薪假期有助於支持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純母乳餵養,並最終有利於提高女性勞動力參與率。

    年假方面,根據《勞動關係法》,僱員連續服務滿一年後僅享有至少六天有薪年假,此標準已實施超過四十年未曾調整。反觀其他地區:中國內地根據工齡提供五至十五天年假;香港實行七至十四天的階梯制。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亦建議帶薪年假應不少於三周。澳門現行標準與其經濟發展成就、國際化城市定位及僱員對生活品質的期待之間存在一定差距,有關問題值得關注。

    二、澳門社會的改革共識與特區政府應對

    澳門社會對改革現行產假及年假制度有着強烈且具共識的訴求。輿論普遍認為,沿用四十餘年的六天年假標準,在當前勞動權益體系具有調整空間。至於產假,儘管二○一九年修法將產假增至七十天並引入侍產假是重要進步,公眾仍期待進一步完善制度,例如探索引入父母可共享的彈性育兒假,並研究增加傳統節慶為強制性假日等。民意已超越對單項假期的討論,系統性昇華為構建整體“家庭友善政策體系”的訴求。同時,社會亦認識到澳門經濟以中小企業為重要支柱,改革需平衡勞工權益提升與企業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係。

    值得肯定的是,澳門特區政府已積極採取措施回應社會呼聲:

    一、經濟激勵先行:推出“育兒津貼計劃”並為合資格僱主提供產假補貼。二、啟動法定修訂程序:在《二○二六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正式承諾“推進調整產假和年假日數的相關修法工作”,切實優化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標誌着改革進入實質性立法準備階段。三、體現系統改革思維:政府將假期調整與制訂“托兒服務發展方案”、發展長者服務、建立孕產婦健康管理平台等措施同步推進,顯示出將勞動權益改革嵌入應對“一老一小”人口挑戰、構建全周期社會支持體系的整體藍圖。

    三、結論與展望

    總而言之,澳門的產假與年假制度改革正處於一個關鍵的歷史窗口期。社會對此已有強烈共識,特區政府的積極姿態與初步行動為改革奠定了基礎。唯有通過系統性、精準平衡的制度革新,產假與年假的改革才能真正超越權益天數的簡單增加,轉化為增強居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與性別平等、提升整體人力資本質量、緩解人口結構壓力,並最終助力澳門社會實現長期繁榮與和諧穩定的強大政策槓桿。

    澳門社會保障學會會長  陳建新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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