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全國首創孵化站推涉外法治
百六港澳律師灣區執業
穗司法局副局長石磊日前在廣州高質效政法履職服務超大城市高質發展發佈會上透露,“十四五”時期廣州以高水平涉外法治對外開放,其中在全國首創港澳律師執業孵化站,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增至一百六十八人。
穗港澳法治促銜接
石磊介紹,“十四五”五年以來廣州聚力打造全國涉外法治先行城市,在穗司法局設立全國首個涉外法治工作機構——涉外法治工作處,具體負責協調推動全市的涉外法治工作。
廣州圍繞加強穗港澳法治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出台廿六條創新舉措。同時高質量建設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一中心三片區”聚集律師、公證、仲裁、商事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超過一千三百家,建成並啟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法務中心。
廣州司法局創新實施“法治護航 · 商通四海”助企出海工程。一是舉辦涉外法治供需對接會。八場供需對接會服務企業超八百家,覆蓋汽車、生物醫藥、遊戲直播等高新和互聯網企業。
涉外法律提升服務
二是打造廣交會國際法務會客廳。以“涉外法律諮詢服務港”為載體,連續五屆累計為一百三十七個國家和地區參展客商提供法律服務超三千一百次,被譽為“全球客商喜愛的服務港”。
三是打造廣州涉外法律服務網。建立“專業+外語+國別”三位匹配體系,創新使用AI智能諮詢,從而為廣州本土企業“走出去”、海外企業“走進來”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務指引。
四是提供多項涉外法律服務產品。編制企業海外投資風險預警與防範指引、涉外法律服務法規文件選編、涉外法治建設典型案例,發佈涉外律師細分領域名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名錄、廣州境外法律經貿服務資源名錄,為企業出海提供指引。
創新區域協同立法
此外,針對區域協同立法是破解跨區域治理難題、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新型法治工具,也是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創新法治路徑,成為近年廣州持續推進的重點。
廣州充分發揮法治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推動、規範、保障作用,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的法治動力。近期廣州推動大灣區水上交通安全協同立法成為創新亮點,榮獲二○二五年度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的“十大創新案例”。
去年三月一日,《廣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開始實施,成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與海事系統在水上交通安全開展地方協同立法首次嘗試和創新,推動解決跨城市運營渡口等重點難點,為引領大灣區區域協同立法提供“新模式”和“新路徑”。
推地方立法三協同
廣州水上交通安全立法實現“三協同”:一是“央地協同”,發揮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職能作用,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凝聚協同監管合力。二是“省市協同”,廣東省司法廳、廣東海事局統一部署,廣州司法局和廣州海事局與周邊城市共同推動;三是“城市協同”,廣州與佛山、東莞、中山、清遠等地市簽訂協同立法協議,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