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學習用品津貼四月登記
預算八千九百萬 逾二萬六人受惠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二○二五/二○二六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二○二五/二○二六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教青局代局長阮佩賢昨日上午十時半在政府總部介紹兩項草案內容。《二○二五/二○二六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方面,黃少澤表示,為體現澳門特區政府對大專學生的重視和關心,支持其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自二○一一/二○一二學年起,特區政府向符合規定的大專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二○二五/二○二六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於四月一日至五月廿九日期間在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三千三百澳門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發放津貼的要求與去年基本相同,受益人須提交證明文件,包括修讀課程的名稱、課程設定的一般修讀年數的下限及首年註冊入讀該課程的學年。
凡就讀於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地機構協辦並獲特區政府許可在本澳運作的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學習用品津貼自登記期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或自遞交所欠文件、資料或補充說明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存入受益人提供的其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元帳戶。
被問及二○二五/二○二六學年有多少學生受惠及總預算多少?阮佩賢回應指,預算約八千九百萬元,受惠學生人數推算為二萬六千九百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