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感情糾紛誣告男友強姦
【本報消息】內地女子與今年二月認識的澳門男友發生感情糾紛,為報復男友竟誣告對方強姦。司警接報調查發現疑點,由於報案人身上無明顯傷痕及拒絕驗傷,並在供稱被強姦後與男友一同出入酒店房間,揭發有人報假案,遂將之拘捕。
被捕內地女子姓姜,卅八歲,報稱無業,以旅客身份入境。
司警九九三熱線上月卅一日凌晨○時許接姜某報案,聲稱在新口岸某酒店房內被男友強姦。據調查所得,姜某與澳門中年男友今年二月在本澳某娛樂場相識,隨後發展成情侶關係,至本年三月某日及上月廿九日在對方租住的酒店房內被強姦。
經調查,警方發現兩人長期有感情糾紛,共處時姜某沒有受到暴力及脅迫跡象,由於報案人拒絕驗傷及進行婦科檢查,外觀上亦無明顯傷痕,加上報稱最後一次被強姦(上月廿九日)至報案當日期間,曾與男友正常出入酒店房間,警方認為事件與強姦情節不符。
綜合調查所得,司警認為有人為報復男友報假案,疑誣告對方強姦,以誣告罪對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