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今昔
今日的社會充滿戾氣,任何不滿,動輒便扯橫額、喊口號,無限上綱。甚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說成和個人自由、開放言論、保障民權有關。這讓我想到差不多六十年前,我任教的學校發生的“抗議”。
我第一個教職是在美國東北緬因州的一所大學。六十年前的美國,還是相當保守的。學校有一條校規:教職員不能和學生一起喝酒,就是學生已經達法定可以喝酒的年齡,在校園以外的社交場合都不例外。據說在我入職前兩三年,一位足球校隊的助教,球賽勝利當晚和幾位隊員喝啤酒慶祝,校方知道,便把他解僱了。這條校規,很多學生、教職員都覺得過時地嚴苛,提出修改,卻未能通過。
當時學校有一個傳統,每年畢業禮後的當晚,或翌日,應屆畢業生和家長都會邀請所有校董、教職員參加“謝師宴”。那不只是校曆上一個隆重的大節目,也是鎮上一年一度的盛事。我入職那年,校方一如既往收到畢業生謝師宴的邀請信,只是日期跟以前不一樣,改在畢業禮前兩天的晚上。為了這小小的日期更動,校方召開臨時全體教職員大會。為甚麼?因為謝師宴是供應“含酒精”飲品的,以前宴會在畢業禮後,既已畢業,畢業生便不再是學生了,教職員和他們歡飲,不再違例。宴會在畢業禮前,畢業生依然未脫離學生身份,參加宴會,也便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違反師生不能共飲的校規。學生就只是把宴會日期提前了兩三天,校方便陷入兩難:違背傳統抑或違反校規的窘境。
經過四小時多的“熱烈”討論,在幾乎沒有反對票之下,校方決定維持“優良”傳統,接受謝師宴的邀請,取消了師生不能一起喝酒這條過時的苛法。抗議不必惡言相向、手段激烈,像我這次所經歷的“溫柔敦厚”的抗議,便更有效地得到要想得到的結果了。
陳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