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定
記得《約定》推出那一年,我還在讀大學,那時人人都在唱王菲,不是《約定》,就是《紅豆》。在王菲之前,大家都在聽陳慧嫻或黎瑞恩,每一位都很玉女,每首歌都很純情,像“一人有一個夢想,兩人熱愛沒惆悵”。情歌直接退化成兒歌……所以首次聽到“要決心忘記,我便記不起”時,深受震撼;原來失戀是不會死的,原來決心要遺忘一個人,你就可以忘記,喜歡、愛上、分別、然後遺忘,所謂愛情,不過如此。
“還記得當天旅館的門牌,還留住笑着離開的神態,當天整個城市那樣輕快,沿路一起走半哩長街。”大概從來沒有哪首流行歌,能像《約定》般在我腦海內印下深刻的畫面,單單主歌這一段,就令人恍如親臨其境。那時還很年輕的我們,帶着歡快的心情,牽着手,步履輕快地走過長街。
“還記得街燈照出一臉黃,還燃亮那份微溫的便當,剪影的你輪廓太好看,凝住眼淚才敢細看。”為什麼望着小情人時,要凝住眼淚?是因為太愛,抑或即將要分離?作詞人沒寫明,但那種“愛到心痛”的感覺,我們都懂,歌中每個畫面都美,但越美就越遺憾,因為那種令你“愛到心痛”的人,錯過了就不會再遇上了。
“忘掉天地,彷彿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約看漫天黃葉遠飛,就算會與你分離,淒絕的戲,要決心忘記,我便記不起。”我們一生,會跟很多人有過約定,跟父母、跟情人、跟朋友……有些約定兌現了,但更多不過是一張空頭支票,約定最終告吹,不是因為有誰是壞人,而是我們都善忘。也許那個約定沒有忘,我們忘記的是,當初愛的感覺。
(上)
李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