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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聚會 注意防罪

司法警察局供稿

    節日聚會  注意防罪

    節日期間,不少青少年會邀約朋友到娛樂場所聚會消遣,期間可能會接觸到陌生人士,或來歷不明的飲品、食品甚至毒品,亦容易受到氣氛影響或朋友慫恿而降低戒心,出現吸毒、非禮或性侵情況,因此本局提醒家長及青少年保持警覺,以免墮入犯罪陷阱。

    給家長的建議:

    1.關心子女使用互聯網、交友及消費情況;2.向子女灌輸正確價值觀和兩性觀,提醒他們時刻警覺,並教導他們遇事時的求助方法;3.了解子女前往聚會的地點與所接觸的人士;4.與子女約定歸家時間,期間保持聯絡,必要時前往接應。

    給青少年的建議:

    1.與網友見面需由可信任的人全程陪同,勿應對方要求單獨赴約或前往僻靜地方;2.對消遣時加入的陌生人保持戒心;3.拒絕不明飲料、零食及香煙,尤其是來自陌生人的餽贈;4.選擇密封包裝的飲料,如飲品曾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就不要再飲用,以防被人摻雜毒品或藥物;5.勿抱僥倖心態或受朋友慫恿而接觸酒精及毒品,以防墮入性侵及毒品陷阱;6.勿被節日氣氛或甜言蜜語沖昏頭腦。根據本澳《刑法典》規定,若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性別及是否自願,行為人均須負上刑責;7.倘目睹犯罪或不幸被侵害,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快離開現場及報警求助。(司法警察局供稿)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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