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廿二歲男子
涉網上發佈具煽動意圖信息
【香港中通社三十日電】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三十日公佈,廿八日在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廿二歲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藐視及對其離叛、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等。該名男子被控一項“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三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