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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漆皮毛)着舊衫去旅行

太 皮

着舊衫去旅行

    以前衣服穿舊了,如果看着狀況還好,就會捐給救世軍——那個捐獻箱就在住所樓下,捐衣服真是“舉手之勞”。然而,救世軍不收內衣褲,此乃常識。有一次,在清理衣櫃時,看着一堆舊底褲,質地還很好,丟棄覺得可惜,但又有了一定“月數”,繼續穿好像不符合衛生指引。稍作思量,剛好準備出發去旅行,竟教我想到一條妙計——帶它們去旅行,充當一次性內褲,穿完即棄,乾淨利落,既省卻清洗麻煩,亦免卻回程時行李的負擔。

    後來,這個做法變成習慣,而習慣又變本加厲。我開始揀選那些本來打算捐贈或丟棄的舊衣服,一併帶上路。尤其近年短途“獨旅”時都不拖喼,出發前背包塞得滿滿的,而幾天下來,衣服在旅途中斷捨離,背包輕了,彷彿也為旅遊賦予了“減負”和“整理”的意義。

    原本是去旅行時才找合適的舊衣服,後來變成了衣服穿舊了第一時間另外收藏起來作旅途之用。於是,褪了色的牛仔褲、變形走樣的Polo恤以及“荷葉領”的T恤——當然少不了舊底褲,統統塞入背包,準備讓它們在異地完成最後的使命。

    也許有人笑我寒酸,去旅行不是應該穿得身光頸靚,站在名勝前打卡留影嗎?我竟穿着上班日穿得眼熟的T恤,讓它在旅途中因流汗結了一條條電解質的汗晶後,轉過頭又重新被汗濕透,然後又要被迫營業跟我拍照。

    帶舊衣服旅行,像帶一班曾在澳門陪我度過無數尋常日子的老朋友,遠赴他鄉走完生命最後一程。記得有一件法國足球隊的球衣我很喜歡,不但作為休閒服,就連上班也曾穿過,儘管穿了多年,仍沒有鬆垮變形跡象,只是後來慢慢在流汗後會出現異味,不得不捨棄。最後我穿着它逛過印度泰姬陵等名勝後,在退房時與之揮手道別,竟像與老朋友分別似的。

    (二之一)

    太    皮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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