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馬光砸缸”精神破局 譜寫澳門回歸廿六載新篇
澳門回歸祖國二十六載以來,始終堅守“一國兩制”初心使命,在國家戰略的宏偉藍圖下穩步前行,書寫了經濟繁榮、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的精彩篇章。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上任以來,以“奮發圖強、持正革新”為施政理念,二○二六年度的施政報告以“銳意改革提效能 · 聚力攻堅促多元”為核心,緊扣民生改善、高質量發展與國家發展大局,佈局清晰、施策精準,贏得社會各界廣泛認同,為澳門長遠繁榮注入了強勁新動能。成績斐然的背後,澳門也面臨着深層次發展挑戰:澳門產業機構仍單一,居民面臨結構性失業,還有“一老一小”相關民生議題尤為突出等,而要破解這些難題,亟需一種敢於突破、直擊核心的“司馬光砸缸”精神,在守正創新中開拓發展新局面。
“司馬光砸缸”的典故,蘊含着穿透表象、聚焦根本的治理智慧。面對孩童墜缸的危局,司馬光沒有糾結“扶缸救人”的常規思維,而是以“砸缸破局”的果敢直達核心,其智慧不僅在於敢於突破,更在於精準把握“救人”的根本目標,這與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高度契合──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專家學者認為新一屆特區政府秉持“奮發同行,持正革新”理念,落實廣大居民最關心的工作,持續推進各項關乎長遠發展的重點工作,當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成效顯著:推行精兵簡政、鼓勵公務員以公為民,大膽運用行政裁量權,優化便民服務,完善公務員制度,確立廳長及各級領導優先從下一級官職中選拔的機制,杜絕空降調任,構建清晰的管治梯隊與人才儲備體系等,從中不難發現類似“司馬光砸缸”的務實創新精神──沒有墨守成規,糾結於常規套路,而是直擊核心,抓住主要矛盾精準發力,這種聚焦問題本質的破解思路,值得全社會借鑒與堅持。
民生無小事,澳門有一位居民提出的道路工程案例,頗值得當代公共行政領域深入思考:按規定道路工程噪音豁免至晚間八時,逾時施工即屬違法。例如:某工程因進度緊迫,施工期尚餘兩天,必須在全澳開課日期前要完工,但天文台預報當晚零時起將懸掛風球、未來將伴狂風暴雨會嚴重影響最後完成工序,頓使施工現場陷入兩難困境:若違規逾時施工數小時,可趕在風雨前完成核心工序,確保道路在新學期開課前完工通車,但會有人依法受罰。但若恪守規定停工,颱風後續數日因雨漬水影響無法及時完工,不僅工程要順延滯後,更將影響居民出行等民生需求。
從法律及情理層面而言,以上述案例分析,按照過往慣例,依照“噪音法”按時或提前停工,屬於依法辦事,無可指摘,完全合乎規範;若因颱風導致工程延誤、道路無法及時開通,也屬於不可抗力範疇,大家都不會受責,根據有關合同工程亦可以延期。然而,若要實現“颱風來襲亦不影響通車”的目標,就必須突破現有時間限制,存在逾時施工帶來的問責問題。這一抉擇的核心,並非簡單的“對錯”之爭,亦非單純的合約責任劃分,而是一場關乎社會整體利益、社會共識與價值觀的權衡與取捨。
當“依法行事”與“突破常規解決問題”產生衝突時,面對這樣兩難,究竟如何取捨?這恰似“司馬光砸缸”的現實映射:常規下砸缸需承擔相應責任,但為拯救生命,此舉因維護公共利益而成千古佳話。道路工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需逾時趕工,勢必會產生噪音,影響小部分居民的休息權益,也難免引來投訴,甚至產生爭議。但若及時完成工程,可確保道路盡快通車,讓全澳居民受益。對比之下,專家學者認為應發揮大家的智慧,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先趕工完成,實為最大利益公約數的選擇。因若任由工程依法順延滯後、道路封閉,看似守法,卻背離了公共行政為民服務的初衷。正如國家領導人所強調的,公共行政工作當以民眾福祉為根本依歸,我們需要延續“司馬光砸缸”的精神內核,不迴避矛盾,以穿透性的眼光認清問題關鍵,以“砸缸”般的決心與擔當,在恪守法治底線的前提下,主動尋求突破,讓公共政策與執法行為更貼近民生所需,真正兌現現代公共行政的初心與使命。
事實上,公共行政領域中,法律框架內賦予官員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核心在於以公共利益為最高準繩。官員若能主動溝通,向居民闡明利弊,凝聚“搞好澳門”的共識,而非執着於條文僵化處置,便能調動各方力量。唯有以公共利益為最高準繩,在法律框架內尋求靈活處置的空間,同時推動官民之間的良性溝通,凝聚共識,才能在各類兩難困境中,找到最符合澳門整體利益的解決方案,真正實現“用心為民、奮發同行”。
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發言中指出,“當今世界正在發生深刻演變,因循守舊沒有前途。澳門唯有堅定不移推進改革創新,順應發展大勢,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充分激發經濟社會內在活力,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方能有效應對前進道路上的風險挑戰,在競爭中把握主動,贏得未來。”在當前澳門發展踏入新征程的重要時期,更需要“司馬光砸缸”的勇毅精神,主動打破固有思維的桎梏,但與此同時,一個核心問題也隨之浮現:突破的依據何在?衡量的標尺又當如何確立?這些都需要社會各界凝聚共識,形成清晰且具體的指引。
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還需制度層面提供更多支撐與保障,避免“依法不作為者無過,敢於突破者受罰”的尷尬狀況:可借鑒MBA案例教學模式,收集應急場景下裁量權運用的典型案例,開展針對性培訓,讓公務員清晰掌握權力邊界,做到心中有“尺”;同時,建立完善容錯糾錯與激勵機制,保護秉持公心、依法履職的公務人員,為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根除“依法不作為”的不良風氣。
需要強調,破解新矛盾、開拓新局面,從來不是單一主體的責任,而是全社會的共同使命。無論是政府、企業、社團,還是每一位澳門居民,都應主動認識主要矛盾、積極參與問題破解;政府發揮引領協調作用,搭建多元參與的平台;企業立足自身優勢,回饋社會、助力民生;社團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凝聚基層共識;居民主動參與、積極建言,形成上下聯動、同心協力的治理合力。唯有如此,才能將“司馬光砸缸”的務實創新精神轉化為具體行動,在應對挑戰中把握機遇,在破解矛盾中實現升級,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的高質量發展,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更大突破,書寫“一國兩制”實踐的嶄新篇章。
麥瑞權
澳門家國情懷歷史學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