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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妄言之)王戎的金錢觀

王兆貴

    王戎的金錢觀

    由於傳統觀念和倫理定位使然,多數人都羞於談財,清高人士更是如此。你若說他有才,肯定高興,你若說他愛財,那可就犯大忌了。

    其實,愛財之心,人皆有之,除非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有誰能夠免俗呢?否則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家迎財神?有那麼多店舖供奉招財貓、擺放發財樹?有那麼多恭喜發財的吉祥用語呢?連“和氣”與“生財”都聯繫在一起,為何又忌諱愛財呢?

    愛財乃人之常情,為避免誤入貪財歧途,常言教人兩句話,一則是“愛財之心,人皆有之”,一則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竹林七賢中,王戎年齡最小,也最聰明,七歲便能根據“樹在道邊而多子”這一現象,作出“此必苦李”的正確判斷。

    王戎家種的李子忒好吃,便靠賣李貼補家用。又恐他人獲取良種,就把李子核鑽破後出售,常在燭光下與夫人攤開籌碼核算賬目,因此為人詬病。但他與吳敬梓塑造的嚴監生、巴爾扎克筆下的葛朗台不同,愛財只是其性格的一面,否則不會名列七賢。

    在古人的道德評價體系中,以賢相稱的人都是德才兼備者。王戎既忝列其中,德行當不至太差。王戎世俗心盛,但也有自己的底線。王戎的父親死於涼州任上,舊交官吏計有數百萬錢相送,王戎全都沒要,因此聲名遠揚。

    魯迅先生對自己的每一筆收支都記錄在案,捨得買書,卻計較稿費。一九三○年上海某出版社以“標點符號不算稿費”為由剋扣稿酬,魯迅隨以“無標點、不分段”的密文投稿反制,迫使對方妥協並支付標點稿費。

    事實上,愛財與貪財不是一回事。人之愛財,若為生計所需,乃情理之中;若為貪慾所驅,心腸極易變壞。人一旦財迷心竅,愛財如命,靈魂就會扭曲,喪良知,昧良心,甚至無惡不作。金錢與情感的關係,需要區別對待,那些捨得為你花錢的人,不見得都是好心,而那些不捨得為你花錢的人,心中肯定沒有你。

    金錢面前,需要認清這樣幾種虛偽面具。一是偽清高:某些“視金錢如糞土”的教授,私下爭課題經費往往最兇;二是偽灑脫:朋友圈曬“斷捨離”的網紅,直播帶貨時算坑位費分毫不差;三是偽慈善:高調捐樓的富豪,可能剛用陰陽合同逃過稅;四是偽大方:靠小恩小惠籠絡人心,遇大恩大德規避回報。

    那麼,如何堂堂正正地談錢呢?

    直率地談錢,或許應該學習王戎的清醒。一是明算賬:賣李收錢天經地義;二是守底線:不義之財分文不取;三是存體面:既要活得下去,也要臉上掛得住。敢於正視自己對財富的渴望,勘破清高面具下的生存真相,才是真正的精神成熟。從經濟自由到精神自由,從自我實現到自我超越,是人生下半場最美樂章。

    王兆貴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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