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對接大企合規發展之道
澳門甜品及手信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本期的受訪者正是常年在行業下競爭的一員。該公司廠房於○八年成立,早期是以創辦人合伙接手澳門本地烘焙工場製作,直至一八年再成立姊妹公司,進行業務擴張,希望結合本地廠房製造優勢,為客戶提供甜品製作及包裝等服務。除了有零售業務,亦是企業禮品的供應商,長期為餐飲企業提供訂製甜點服務。在其獨特的優勢下獲得了與休企合作。
據休企表示,他們與食品加工廠合作最看重主要有四方面優勢:一是廠區衛生環境與完整品質管控,必須符合本地與國際雙重食品安全規範;第二是供應能力和應變能力,當遇到大型宴會及突發大批量訂單時,要有充足承接力;三是經營誠信與合規,具備良好商譽及可持續的發展理念;四是產品創新與巿場競爭力,能推出多元優質產品,同時維持合理報價。
作為食品加工及製造行業的一員,食品安全問題永遠是經營須考慮的重中之重。根據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之規定,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尤其負有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生產經營的義務、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內部管理制度的義務、在指定期間內保存進出貨記錄或相關單據的義務、存有或可能存有食品安全風險時向市政署作出通報的義務,以及適時召回存有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的義務。除此之外,亦有在市政署為執行監察職務提供協助的義務,如拒絕讓執行職務的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並適當表明身份時進行監察,則拒絕者構成普通違令罪。
可見,食安責任重於泰山,嚴格依法經營與配合監察,方能穩健發展。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究會研習團隊 歐希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