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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低效樓可轉科創養老酒店

    穗低效樓可轉科創養老酒店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出台《關於推進低效樓宇更新提升的實施意見》,盤活存量空間,推動城市更新。明確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低效樓宇,支持功能轉換或臨時利用為科技創新、研發設計、保障性租賃住房、養老、酒店、文娛、醫療健康等,設立最長十五年(含延期)的使用過渡期及後續有償使用路徑。

    《實施意見》主要支持國有建設用地上,有合法權源證明,存在安全隱患、設施老舊、能效低下、空置率高等問題,以辦公、商業服務業等功能為主的既有非居住建築;集體土地上合法商辦類物業也可參照執行,擴大政策惠及面。

    最長十五年過渡期

    《實施意見》鼓勵物業權利人自主更新,也支持通過產權收購、權益入股、合作經營等市場化方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和專業機構參與改造與運營。

    針對共性難題,《實施意見》提出系列務實舉措,明確功能轉換支持方向,設立最長十五年(含延期)的使用過渡期及後續有償使用路徑。

    《實施意見》不僅關注單體樓宇改造,更強調片區聯動實現綜合效益,推動“樓宇——街區——商圈”聯動,統籌優化公共空間,鼓勵開放樓宇底層及附屬空間,支持商業外擺、休閒活動及夜間經濟發展,整體提升街區活力與品質。

    塑造特色樓宇品牌

    《實施意見》支持市區建立片區更新實施運營平台,推進整體更新與統一運營。同時,引導樓宇更新改造聚焦特色化、品質化發展,通過引入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體驗中心,打造體驗式、沉浸式消費場景,塑造主題鮮明、運營專業的特色樓宇品牌,提升樓宇資產價值與區域影響力。

    《實施意見》明確發揮國企示範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國企自有物業更新,支持延長租賃期限至最長二十年。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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