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發佈新規
每名乘客最多攜兩充電寶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香港中通社廿八日消息:總部設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三月廿七日發佈新規,規定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充電寶,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充電寶充電。
三月廿七日生效
根據新發佈的鋰電池充電寶新規,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操作需求,繼續攜帶並使用充電寶。新規三月廿七日生效。
國際民航組織在聲明中說,新規旨在應對新出現的風險,加強旅客和航空公司的安全。
聲明說,新規基於專家建議,通過獨立技術評估後已獲得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批准。相關技術細則的補充文件將分發給國際民航組織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