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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涉貪案今開羈押庭



柯文哲 (中央社)

    柯P涉貪案今開羈押庭

    【香港中通社十四日電】台灣地區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控貪污等罪,台北地院裁定七千萬新台幣元交保,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法院更裁,十五日開羈押庭。律師呂俊杰指出,檢辯提出抗告,實務上有隱性的“武器不對等”。

    曾任新北地檢部門黑金組檢察官、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法官的律師呂俊杰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對於羈押、具保的裁定,檢辯雙方都可以提出抗告;也就是說,不只檢方,只要高院一直撤銷地院的裁定,辯方同樣可以不斷提抗告。

    呂俊杰表示,在法律規定上,檢辯看似對等公平,但是實務上卻有隱性的“武器不對等”,辯方往往都會被駁回;事實上,司法院若願意統計,檢察官抗告事實上比辯方抗告的成功機會高很多,這恐怕不是單用實務經驗作為理由可以說明,只要統計就會很清楚。

    因此,他認同法律學者所提出,應該在刑事訴訟法增訂條文,規定提起公訴案件移審,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裁定保釋時,檢察官不得聲明不服;同時限制檢察官關於羈押裁定的抗告僅得一次,避免多次往返,浪費司法資源,高院更應尊重承審合議庭的意見。

    呂俊杰認為,即便有羈押原因,是否具羈押必要性,高院更應尊重承審合議庭的意見,否則難免有“別人吃麵你在喊熱”(意指愛管閒事)的感覺。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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