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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賴清德提案獲通過



台灣當局立法機構昨日通過對台當局領導人賴清德的彈劾提案(中時新聞網)

    彈劾賴清德提案獲通過

    明年五月十九日表決投票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台北廿六日消息:台灣當局立法機構廿六日通過對台當局領導人賴清德的彈劾提案,彈劾程序將進入審查及決議等階段。其中,彈劾的表決投票將於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舉行。

    賴行為違規失職

    本月十九日,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民意代表宣佈正式提案彈劾賴清德。該提案彈劾文顯示,台行政主管部門拒絕副署、執行台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被彈劾人賴清德予以配合,而非根據台灣地區現行規定公佈該修正案,屬於違規且失職的行為,故對其提出彈劾。

    十二月廿六日,立法機構投票表決提案,獲當日出席一百一十一位民意代表中的六十票贊成、五十一票反對,提案通過。

    辦兩彈劾公聽會

    根據提案內容,預計在二○二六年一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共舉行兩場彈劾賴清德的公開聽證會;一月廿一日至廿二日召開第一次立法機構全體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賴清德到立法機構說明並應詢;五月十三日至十四日召開第二次全體委員會,第二度邀請被彈劾人到立法機構說明並應詢;五月十九日將進行彈劾案的投票。

    決議通過難度高

    根據規定,對於台當局正副領導人的彈劾權由台立法機構行使,提議人數須為立法機構全部民意代表人數的一半以上,決議人數須達到全部民意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並聲請台當局司法機構“大法官”審理。彈劾案在司法機構審理時,須經過現有“大法官”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才能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目前,台民意機構共有一百一十三位民意代表,其中國民黨籍五十二人、民進黨籍五十一人、民眾黨籍八人、無黨籍兩人。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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