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 17 十月 2023 00:19

長者公寓租金分八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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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政府長者公寓的申請評分準則及收費,並於11月6日起接受申請。特區政府推出政府長者公寓,目的是為優先照顧居住在唐樓單位及在經濟上有承擔能力的長者,上述長者不具條件申請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期望政府長者公寓能幫助他們改善生活質素和提高生活便利。早前,特區政府已公佈第33/2023號行政法規《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並於昨(16)日公佈第 79/2023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申請評分準則》),以及第 80 /2023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相關法規及批示將於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並於同日開始接受申請,預計在2024年第二季完成申請的審批工作,第三季完成公寓的內部裝修和各項設置,第四季安排經審批符合資格的長者使用公寓住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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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要件


根據第33/2023號行政法規,公寓每一住宿單位的使用人數上限為兩人。申請人必須為年滿65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且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倘兩人申請共同使用同一住宿單位,其中一位申請人必須符合上述的資格條件;而另一位申請人須為年滿60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且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兩位共同申請人之間的關係為夫婦、親屬或朋友等皆可。倘申請人的居家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經社會工作局確認在申請共同使用同一住宿單位的人或其他照顧者(如家傭)的協助下能夠居家生活,亦可提出申請。照顧者不具申請人的地位。


 




使用費


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費參考市場價格,因應住宿單位所在的樓層和座向不同而訂有8個不同的收費,最低價格由每月5,410澳門元起。而為鼓勵有興趣的長者及早提出申請,特區政府將推出優惠措施,首階段推出759個供選擇的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在首次簽訂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將獲得相應使用費的20%費用減免,即8折。在上述優惠下,首階段759個住宿單位的使用費實際為每月4,328澳門元起,按建築面積計算,最低價格住宿單位每平方呎的價格為7.55澳門元。

 


上次修改於 週三, 18 十月 202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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