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27 九月 2023 15:42

新城A區經屋明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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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經濟房屋申請由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7日,為期3個月,補交文件期至2024年1月26日,接受市民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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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已於2023年9月18日刊登第15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最新經屋申請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淨值上限,並於今(27)日刊登開展經濟房屋申請公告。




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將建於新城A區的B5、B7、B8、B11及B12共5個地段,合共5,415個單位,包括1,657個一房廳、3,216個兩房廳及542個三房廳單位。







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規定,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的形式提出,連同家團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居留至少7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僅申請人為經屋單位的立約人,並須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即2023年12月27日)前12個月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表一)。每月收入是以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平均收入計算,資產淨值是以2023年8月31日結算的價值。



 

表一  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人數)

每月收入下限

(澳門元)

每月收入上限

(澳門元)

資產淨值上限

(澳門元)

1人

12,750

35,650

1,122,200

2人

19,270

71,310

2,244,400

3人

26,020

4人

28,490

5人

30,290

6人

35,500

7人或以上

37,300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在申請前10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繼承除外;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取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經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自房屋交付10年後可再次申請。






申請可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經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以及須附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月收入證明文件。由於房屋局已透過與澳門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故豁免申請人提交部分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電子申請須透過經屋申請專題網頁登入“一戶通”後進行網上提交。親臨申請須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時間後,前往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舖的房屋局辦事處提交。



經屋申請為評分排序方式,名次按最後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確定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經濟房屋法》確立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而出售價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同時,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內居住,如無合理解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處罰款,以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




市民可透過電郵(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或網上,或致電2859 4875向房屋局查詢;另可預約參觀新城A區經濟房屋展示區,瞭解單位的間隔及用料等。房屋局於申請期間在專題網頁內公佈經屋申請情況。



房屋局將舉辦三場經屋申請公眾講解會(表二),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




 

 

表二

經濟房屋申請公眾講解會

日期

時間

地點

2023年9月28日

晚上8時至9時

房屋局辦事處

(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青洲坊大廈地下J)

2023年10月7日

下午3時至4時

2023年10月14日

下午3時至4時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氹仔湛江街66-68號湖畔大廈1樓D)

 

上次修改於 週四, 28 九月 202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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